生孩子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时间:2023-03-15 19:28:09来源:备孕作者:妈妈宝宝网点击: 本文有967个字,约为5KB,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导读:在生孩子前,需要注意的不仅是饮食和孕前准备,还有一系列手续需要办理。生孩子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哪些?如何办理生孩子的手续?本文中,小编将详细介绍生孩子需要办理的手续。生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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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之前,需要注意的不仅仅是饮食和孕前准备,还有一系列手续。生孩子有什么手续?怎么办理生孩子的手续?在这篇文章中,边肖将详细介绍生孩子的程序。

生孩子有什么手续?

据有关部门介绍,参保女职工怀孕后需要先办理怀孕登记手续。参保女职工应当在怀孕后10周内到本市指定医院开具妊娠诊断证明。但是很多女职工不知道这个时间,经常错过这个时间,需要办理登记。为此,记者采访了本市计生、社保等相关部门,整合了来自& ldquo准妈妈& rdquo为& ldquo提供了孩子怀孕初期需要办理的准生证、生育保险登记、宝宝出生后需要参加的市住保等一整套手续;准妈妈& rdquo儿童参考。

For & ldquo生个孩子& rdquo恐怕大多数人包括& ldquo之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如何办理。准妈妈& rdquo孩子,不是很清楚。为此,本报走访了和平区计生委,将以和平区居民为例,为您详细讲解流程(其他区流程相同),让您心中有数。

生孩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情况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居民,且一方为和平区户籍人口,或者双方均为和平区外户籍,但在和平区居住。育龄妇女应当在怀孕10周内办理第一胎和第二胎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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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结婚后,在第一个孩子怀孕期间,凭以下基本证明& mdash& mdash怀孕诊断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后第一个孩子的证明(请填写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第13页、第15页并加盖公章)和现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到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领取独生子女生育服务证。(单位由当事人人事档案所在地确定,包括劳动力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劳务公司等。);没有单位的,由现居住地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一级计划生育部门公章。)

2.当事人在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时,经审核同意后,凭《天津市二孩生育服务证》和《天津市政策二孩审批证》到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换取。

情况二:外省市居民与和平区居民结婚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1.夫妻双方均在本市居住的,可在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除了基础证明,其他省市的另一方还需要出具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的婚育证明(两级盖章)。

2.女方户籍在和平区,嫁到外省市,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除了基础证明,外省市还需要出具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的婚育证明。

3.在外省市办理《独生子女生育服务证》。想在和平区登记的新生儿,需要到和平区换取《独生子女生育服务证》。双方携带外省市的《独生子女生育服务证》和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医学出生证明到和平区居民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核验后,由街道计生办负责人在《外省市独生子女生育服务证》上盖章签字,再到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换取《独生子女生育服务证》。

生孩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情况三:夫妻双方都是本市户籍,女方户籍在和平区。如果她在外省市居住,可以到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除了基础证明,她还需要出具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的婚育证明。

情况四:在外省市流动人口中,夫妻双方在和平区现居住地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有稳定职业和住所,有常住倾向的,可以到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领取独生子女生育服务证。办理时必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婚育证明(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以及本人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证明。

情况五:涉外已婚夫妇只要有一方在和平区登记,就可以到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办理独生子女生育服务证。办的时候需要出具和平区在册人员基本证明,夫妻双方生育第一个孩子的申请。

情况六:夫妻一方为和平区户籍,已生育子女但未办理《独生子女生育服务证》的,需补办《独生子女生育服务证》,并出具基础证明。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查证后,持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补充证明联系单》,到和平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领取《独生子女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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